日前,福建省教育厅下发《关于确认福州一中等21所学校为“福建省教育信息化示范学校”的通知》,集美轻工业学校、福建化工学校分别获得“福建省教育信息化示范学校”称号。
根据《福建省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育信息化试点学校工作方案》(闽教综〔2013〕28号),几年来,在学校申报创建、市教育局指导实施、省电教馆组织专家总结评价的基础上,集美轻工业学校、福建化工学校等21所学校已达到教育信息化示范学校评估标准,确认为“福建省教育信息化示范学校”。
省教育厅希望信息化示范学校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、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,全面落实教育部《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(2011-2020)》和第二次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,围绕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要求,突出特色发展,认真组织整改,进一步完善信息化条件,改革创新教育管理与教学模式,带动全省教育信息化发展与应用水平全面提升。